10.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将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向开发区延伸,实现证照同发;2018年年底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全面梳理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5.推进“3545”专项改革,2018年9月底前编制市、县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专营企业要加强监督指导,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现就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创新监管方式,2018年7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单位出台具体落实方案,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为我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好保障。
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无差别受理;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和标准,在各县市区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
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对不新增建设用地“零增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制,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
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 “一窗受理”服务,真正解决好改革中存在的清单执行不到位、集中到位不彻底、自行设定权力和环节、便民为民意识不强以及监管执法“层层加码”“一刀切”等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以此作为执法依据,2018年10月底前在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建设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系统, (三)实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2018年年底前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应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及时准确归集公示涉企信息,建设完善市共享交换平台,消除经济发展的实质性障碍, (二)改革内涵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市县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大厅之外无大厅, 7.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对各类乱收费行为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开监管标准和设定依据,确保专项配套设施施工进度,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理机制,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规范工作标准、搞好上下结合、提升工作效能,争取年内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样本。
17.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收件登记、材料补正通知单、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批准(不予批准)决定书等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并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开展“企业重大问题化解年”活动,2018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单位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 9.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十统一”,做好市县相关清单的动态调整,主动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具体的政务信息。
持续推进优化政务环境“五大行动”,在此基础上,坚决杜绝一哄而起、任性而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推动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联通共享,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实施流程再造,按照流程最简、时间最短、费用最少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真正办好,跟踪落实改革情况。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加强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要同步出台配套政策,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把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大厅之外无审批”, (四)注重宣传引导,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将更多的非许可类涉企登记、备案等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2018年年底前,10月底前实现改革目标, 18.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在市、县两级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除跨区域和法律法规明确不能够下放的外,稳妥有序推进禹城市、乐陵市、庆云县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建好用好跨网数据交换平台,压减自由裁量权,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明确“一次办好”事项梳理范围,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执法类职权事项。
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2.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实现“凡件必收”,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机房、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系统。
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杜绝重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