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属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面。
给予适当补助,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在经营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3)养老方面,烈士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前来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遗属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 申请住房保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相应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
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
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 延伸阅读 烈士遗属主要政策 烈士遗属的主要政策共分为 烈士评定、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烈属优待、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烈属异地祭扫、宣传与权益维护 等方面,不断提高烈属的政治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Q:地方政府在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烈属问题 关怀、慰问烈士遗属是党和政府褒恤烈属的重要方式,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 2011年8月1日起。
免交保教费。
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对享受待遇的烈属也有严格限定,且符合征兵条件的,负责提供食宿及交通工具;对自行前来祭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长期以来,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参保后个人医疗费负担仍较重的。
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已经就业,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国家修建烈士纪念设施安葬、纪念、缅怀烈士。
将不再发放烈士证,不发一次性抚恤金;